第一章

 美龄的童年和青少年

 

陈父的双亲对美龄的出生大失所望,因她是个女孩。尤其是陈父的母亲相当气愤,甚至提议他儿子娶个姨太太。娶姨太太在当时的香港是很平常的事,这是从清朝留下来的传统(译注:应比清朝更久以前)。

如果家境还过得去,大房又没生男孩,通常作丈夫的会再娶个二房来传后。当时香港殖民地政府为要尊重中国民间的习俗和传统,并不干涉这种事。

直到1971年,一夫一妻的制度才正式立法,来禁止一夫多妻的情形。

 
 

 

美龄一岁时的摄影

1.1 美龄的名字

中文美龄的“美”发音和“尾”同,意即“最后”或“结束”之意 (译注:是粤语发音) 。他们希望美龄是家中最后一个女孩子。幸亏老五和老六都是男孩子, 娶姨太太的念头便打消了,陈母也松了一口气。

美龄的小名叫“美美”,是个早产婴,但长得很快。十六个月大时开始牙牙学语,十八个月大时,话就说得很流利了。她活泼,好动,好奇心强。两岁大时,在圣玛格丽特教堂(St. Margaret Church - 作者不确定地点) 受洗礼。美龄小时候,常常去那个教堂。她的英文名叫雅格丽诗(美龄)。由于受英国的影响, 一般香港人即使不是教友,除了中文名之外,都会取个英文名, 特别是上学之后,学校要求一定要有英文名。以下是美龄家人的英文名: 陈父叫亨利(Henry),陈母叫瑞达(Rita),大哥柏龄是保罗(Paul)大姐依龄是爱玲(Irene)二姐曦龄是海伦(Helen),五弟康龄是约瑟(Joseph),六弟宇龄是亚伯拉罕(Abraham)    

1.2 美龄学前的故事

美龄三岁时,她家和叔叔(伯伯),姑姑三家人住在一起。家中十分热闹,总共有十一个孩子,其中美龄是最调皮的一个。

一天,美龄一头栽到用来作冰箱的大水缸里,差一点儿溺毙。一说是她很好奇看见自己小脸蛋儿的水中投影,而且越看越入迷。另一说是,她想从水缸中把西瓜拿起来。还好她堂姐(妹)正好在旁边,赶紧跑去跟陈母说,有鞋浮在水上。也亏了她这位堂姐(妹),不然,美龄差点儿丧命了。之后,她就常留在家里玩,不常到外面去了。

 

1.3 美龄幼儿园的故事

美龄四岁时进了教会办的圣安当幼稚园,每天和她的堂兄弟姐妹一同上下学。因她个子矮小,按不到电铃,尤其是她和他们吵架后,一个人独自跑回家时。

美龄在校成绩优异,还当了模范生。她参加诗班并当上了诗班的指挥,这是她与歌唱结缘的开始。幼儿园毕业时还代表学生在台上致辞。美龄上幼儿园之后,就乖多了,除了有时后还玩些小把戏。有一回,她为了报复朋友推她一把,把人家推倒在地,结果给狠狠地骂了一顿。这事留给她深刻的印象。“决不报复”成了她日后做人处事的原则。但从小开始,就可看出她是个不轻易让步的人。

美龄三岁时的摄影

1.4 美龄小学的故事

美龄六岁时进天主教办的玛利诺女子学校。玛利诺是一所著名的学校,现已改名叫玛利曼中学

上了小学之后,她个子仍旧矮小,老坐在教室的前排,且常被老师点名。因她这样引人注意,所以上学不能迟到。但她并没有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,倒是玩的时间多些。

小学四年级时,和朋友去海边游泳,因腿抽筋,又差一点儿溺毙。她后来还是常跟家人去游泳,游得还不错。她到加拿大学习后,也经常去游泳池游泳。

美龄七岁时的摄影

 

她常和她的兄弟姐妹一起玩,特别是她哥哥,但常被逗哭。美龄是个固执爱哭的孩子,而且一哭就不可收拾。作为排行居中的孩子,她无法得到父母或兄姐弟(译注:美龄没有妹妹)特别的关照,每次她想引起他们注意,就被挨骂。她跑去跟父亲告状,结果继续挨他们的骂。

美龄会跟兄姐弟吵的很凶,有回还被姐姐用衣架揍她。尽管如此,她还是很固执,且从不道歉。为了要跟兄姐弟玩在一起,美龄努力作一个好孩子。她这种契而不舍的精神,从小就一直伴随着她。后来美龄回忆她的童年说,排行居中的孩子是挺可怜的。

 但美龄在外面却是个害羞的孩子,不善与人交谈,所以交不到什么朋友。可能是这样,没听说她谈过恋爱。好象有那么一回,她似乎喜欢上大姐依龄的一位男性朋友。

美龄小学一二年级时,是全班前五名。

到了三四年级,成绩就变得中等。

六年级时,因着老师常称赞她,她变得很用功,又名列前茅了。

1.5 美龄中学的故事

美龄七年级时开始玩篮球,盼能有助于她的身高。她动作灵敏又迅速,被选为篮球队的中锋和接力赛的队员。她的运动天份到中学时才得以发挥。除了运动之外,美龄在校也成绩优异。在一次智商测验中,只有四个学生通过,她是其中之一。然而,正值青春期的美龄,她对什么都反叛,都不服。

 

美龄十时的摄影

 

1.5.1 美龄的义工活动

借着参加义工活动,让美龄有了180 度的大转变,也影响了她的一生。因她在教会学校读书的缘故,认识了救主耶稣基督。通过义工活动,帮助她能真正了解到基督教义,并不是理论上的,而是能身体力行的。这是后来美龄自己在书中提到的。

 

后来美龄当上了基督教青年会(Young Christians Student – YCS)的领导,经常访问一些机构,像是癌症儿童医院,孤儿院,智障中心等等。她利用周末下午读圣经给他们听,或花时间来安慰他们。上了十年级后,她还访问了女子监狱和收容所,专门收容年轻的未婚妈妈们(十二到十九岁间)。她深信自己能为这班可怜的人付出,来实践无私之爱的理想。同时,她又十分沮丧,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微小了。无论如何,她还是盼望为这班人作点什么。

 

正如前面所提,美龄基本上是个害羞的女孩,不善与人交谈。作义工去看望孩子们时,常被他们嘲笑。她给孩子们讲故事,他们一下子就不耐烦,开始吵起来。她改变方式,决定唱歌给他们听,结果效果还不错。孩子们要求她再唱,她唱也教他们一起唱。美龄这才明白歌唱的魅力是不容忽视的。

 

 

1.5.2 修女箩莎丽

谈到唱歌,得先从学校的合唱团说起。美龄八年级时,学校来了一位美国修女,名叫箩莎丽。她金发碧眼,美丽动人。在一次学校的民歌演唱会上,美龄被修女甜美的歌声深深地吸引住了。次日,她还打听到修女是学校民歌社团的顾问。为了能再听见修女的歌声,美龄要求进社团。她在修女面前试唱一首英文歌曲“在阳光处” (直译 -A Place in the Sun”)后,便入了社团。进社团后,美龄尝试唱各类的歌曲,也迷上吉他优美的旋律。那年圣诞节,借了依龄的吉他,开始自学。

 

美龄喜欢西洋歌曲,常听的英美歌手有the Everly Brothers, Peter & Gordon, Rick Nelson, Paul Anka, Cliff Richard , Elvis Presley(猫王), the Beatles(披头四), Bob Dylan Joan Baez. 1978年从加拿大回来之后,又加了以下几位歌手: Carly Simon, Joni Mitchell, Melanie, James TaylorRod Stewart.

美龄十四岁时的摄影

1.5.3 第一次上台演唱

美龄九年级时在箩莎丽修女的指导下,第一次在民歌演唱会上独唱。她表演了两首歌曲,一是“在阳光处”,另一首是”耶稣,祢来!“(直译-Come Lord Jesus”)。

那时,她已经拥有自己的吉他了。吉他是她的宝贝。观众很喜欢她的歌曲,唱毕,安可声不止息。我的感觉真的传达给他们了!美龄心想。

 

观众的反应对她是一种把握和确据。通过这次临场经验,她认定歌曲是一种沟通的途径,而她就象一个使者一般,借着歌唱将爱带给观众。“歌曲是传递信息的工具”,成了美龄日后对歌曲铨释的方式。 She appeared as a guest performer at a boy's school  party

1.5.4 业余歌手

第一次演唱之后,美龄便常在学校的活动和演唱会中出现。不久,就有传言说,她在别的学校也客串演出。但她当时表演的曲目只限于几首歌而已。除了演唱之外,美龄并没有忘记作学生的本分。十二年级时,在全校一百二十个学生中,她的成绩名列第二,在香港全国会考中也成绩优异。她最喜欢的科目是英美文学,地理和历史。数学是较弱的一个科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