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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齡回來了。
這次將會在香港逗留到明年的二月。二月的時候,再去日本,履行渡邊的新約。她現在和渡邊,是每四個月簽一次約。
日子那麼快,一幌就是十年。到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,美齡在日本已經整整唱了十年。
「十年,是個特別數字。」我問美美:「那一天,你如何紀念?」
「十一月二十五日,那一天,我跟平常一樣,拍完了廣告片,已經很累了,準備回家還作曲子。但經理人說:『如吃了飯,才回家』心裏想,也好,在外面吃,不必回家了還要自己煮。」她說:「後來,我們便去一間經理人和我經常去吃的義大利餐廳,一進門,發覺公司的幾個同事也在,當時,我跟經理人說:『怎麼他們也喜歡這間餐廳。』。」
「噢,後來呢?」
「後來坐了下來。發覺我的大經理人也在,他坐另一桌。」她邊說邊笑:「我再回頭一看,看見餐廳吊了一條橫額,上面寫著:『十週年紀念。』然後他們全圍了上來,我當時好感動。」
「哭了?」
「嗯,哭了。」她說:「我在日本的所有朋友都來了,在日本十年,我的經理人前前後後,大大小小也有十幾個,那一天晚上,他們全來了。有事情不能來的,也送了鮮花來。」
「有送禮物給你嗎?」
「他們知道我一直希望有架衣車,是電腦操作的,他們送了一架電腦衣車給我。」她愈說愈開心:「還送了一個大蛋糕,上面寫著:『長大了的妳更漂亮。』,當時,餐廳裏還有其他客人。我們把蛋糕切了也分給其他人吃。」
她又說:「那一天晚上,還和經理人一起去喝酒。開始很開心,但到最後,竟然吵了架。」
「吵架,為甚麼吵架?」
「為公啊。他怕我結婚。」
「你要結婚嗎?」
「沒有,只是我這個年齡,隨時都可能結婚。」她說:「吵了架,四點多鐘回到家,回家想想,人家為了我搞了派對,我還跟他吵架,有點過意不去,於是,打電話跟他言和。到掛下電話,剛好是早上六點。」
美美和渡邊一直保持良好關係,十年裏,她為渡邊賺了不少錢。在過去,她一直是支月薪(唱片則是採用分紅方式),因為渡邊給她的薪水十分優厚,所以她從來都沒有想到要求以另外一種方式來獲得代價,直到今年,有人勸她應該向渡邊要求以分賬方式獲取代價。
六月的時候,當時她考慮離開渡邊,去另外一間娛樂公司,渡邊在無可奈何之下,才答應以分賬方式給她酬勞。形式是彼此合作,而不是她受僱渡邊。
幾個月下來,美美已經分到一筆她事先絕對想不到的數字,她說:「我想不到,原來我為他們賺那麼多錢,突然間很有滿足感。」
「美美,你們是如何分賬的?」
「這……不能說。」
「有沒有一半一半?」
「差不多。」
「是不是很後悔,過去十年,你如果提出這個要求,今天你可能賺得更多。」
「當時已經很滿足,因為他們給的月薪也很誘人。」
「美美,那你現在更是個大富婆了。」
「錢是賺多了。不過,令我最開心的還是現在我有權選擇自己高興做的事。譬如有些節目我不想做,我可以推,不像以前,因為是受薪,高不高興,都要尊命。可以說,以前我是受人支配,而現在,我可以操縱自己。這一點,十分地重要。」
在過去,美美會經先後出過幾本詩集、晝集。而在不久的將來,她將會為日本一間出版社出一本「中國家庭料理」。
「這本書裏面起碼要介紹五、六十種菜式。」
「你教人家?你會嗎?」
「全是媽咪那裡學的,都是小菜。在日本,我已經上過幾次電視節目教人家煮菜。」
「事實上,你常煮嗎?」
「常的。有空就煮,每次一煮,我便打電話叫公司的同事來吃。你知道的,一個人吃是很沒有意思的。」她頗為自豪:「日本人挺喜歡吃我煮的中國菜。」
她又說:「這次回香港,要好好研究,自己先實驗一下,平時自己煮,總不太注意份量,這次可要買個磅來磅下,把份量記錄下來。」
「美美,唱了那麼多年,你對自己,有甚麼計劃?」
「可能因為我自己是個女孩,所以一切要看自己嫁給什麼人才作出決定。」她解釋說:「譬如我嫁給一個很有錢的人,而他又不喜歡我工作。那我便不工作了,如果嫁給一個打工仔,公一份,婆一份,他又不阻止我工作,我便繼續工作下去。」
「那你可能會嫁給那一類的男人?」
「還不知道,在日本,我根本沒時間扣拖。」
美美今年二十七歲,該是嫁人的時候了。
不過,這個人不收到成熟時是小會把男朋友公開的。
她一直說:「如果我嫁人,是身無分文嫁過去的。」
「那你這幾年賺的那些錢呢?」
「全給了媽媽。不過,我現在也有一點私房錢,那是自己省下來的,我準備去加拿大買棟房子。」
「你媽媽在加拿大的房子呢?」
「那是媽咪的,不是我的。」
美美孝順媽咪是一流的。
我常說:「你媽咪有妳這個女兒真幸福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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